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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律所|关于2022最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1、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案子,争议焦点比较多的是合同的效力,其次终止合同,还包含租期及担保金纠纷,房屋水电气消耗纠纷,房屋机器的使用及赔付纠纷等。

 

2、房屋租赁合同被公安机关定为毫无意义的状况主要包括:(1)没经工程验收的房子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失效。(2)违法建筑的房子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失效。(3)被定为拆迁的房子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失效。(4)出租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是未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基本建设的房子,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许可或是未按照准许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用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应用期限,超过一部分失效。(7)租用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一部分失效。(8)承租人经出租人允许将租赁房屋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房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下租用期限的,人民法院理应评定超过一部分约定的失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司法在实践中,认为解除合同的情况及合同的效力纠纷的总数相近,在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解除合同的占比也相近。出租人认为解除合同的关键原因为承租人没经允许违反规定改造、拖欠租金、私自转租房等。承租人认为解除合同的关键原因为出租人交货房子不符合要求、出租人未相互配合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或工程验收办理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保证金纠纷。私房子的租赁主题活动通常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规律性影响很大。因为租赁市场供货方市场竞争,导致租金和别的租赁标准的改变,承租方一旦发现便宜的房租或其它租赁标准更为随性的住宅,未等原先租赁房子的合同规定租期完毕,就毁约终止合同;相反,出租方也现在市场的改变,毁约终止合同,这些都导致纠纷产生。与此同时,因为租期的纠纷或是原合同书未约定租期,随着导致对保证金的分歧和纠纷。

 

 

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案件。房屋租用中,租用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规定都很确立。如有些承租方规定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还会明确规定使用者应注意维护装修和设备,但应用结论无法做到彼此事先合同约定的结论,很有可能引起纠纷。或者使用者觉得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没有达到出租人服务承诺的水平,或是小区业主觉得使用者弄坏了装修及设备,这些,这样就会引起纠纷。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租房合同纠纷案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文规定,“出租方就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建设的房子,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结束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机构准许建设的,老百姓法院理应评定合理。”

 

9、依据《产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明文规定,“房屋租用当事人应当签订租赁协议。房屋租用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彼此约定,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几点:()房屋租用当事人的名字(名字)和居所;()房屋的位于、总面积、构造、附设设施,家具和家用电器等房间内设施情况;()租金和保证金金额、付款方式;()租用主要用途和房屋应用规定;()房屋和房间内设施的安全系数;()租赁期限;()房屋检修义务;()物业管理服务、水、电、天然气等各项费用的交纳;()异议解决方案和合同违约责任;()别的约定。”此外,如房屋很有可能动迁,提议房屋租用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房屋被拆迁后的处理方法。

 

10、租赁房屋被烧毁是由于第三人故意纵火的刑事犯罪而致时,假如承租人针对租赁房屋被烧毁并没有过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危害也没有过错的,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摊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按平等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由承租人对出租方的房屋损害担负一定的承担责任。((2018)粤民再5)

 

 

11、租赁协议承诺案涉房子仅作为普通住房应用,不可用以同租及办公的,假如承租人将案涉房地产地址注册向其企业的住所地,放置了办公机器的,理应评定承租人毁约更改房屋用途。((2017)粤民申5424)

 

12、承租人转租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原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继续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有所改变。承租人作为第一承租人兼转租人,依约可继续享有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权利。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允许,能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间的租赁合同书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经济损失的,承租人理应损失赔偿。承租人没经出租人允许转租的,出租人能够终止合同。”可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了解或是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质疑,其以承租人没经允许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评定转租无效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文规定,以下房屋不可出租:()未依法获得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司法部门和行政单位依法判决、确定封查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定房地产业权益的;()一共有房屋尚未取得共有人赞同的;()所有权不合理的;()归属于违章建筑的;()不符合检测标准的;()已质押,没经质权人赞同的;()不符合公安机关、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主管机构相关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严禁出租其他情形。

 

1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刚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完成后,租赁协议对买受人不具备约束。抵押人将刚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假如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导致承租人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假如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完成导致承租人损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16、签署租赁合同时很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一:对租赁担保物约定不具体,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总数(合同书约定租赁面积具体租赁使用的面积的偏差,决定了租金的少退多不补)和品质(房屋租赁的前后情况,决定了交货房屋的前后整修责任)约定不具体所导致的纠纷案件。

 

17、签署租赁合同时很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二:对租赁房屋的应用主要用途承诺不具体,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开展过载、掠夺性的随意应用,导致租期期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情况令人担忧,乃至无法再继续合理使用。例如承租者设立休闲娱乐会所或是餐饮业,整夜通宵24个小时运营,很有可能侵害隔壁邻居的权益,导致极其恶劣产生的影响。

 

18、签署租赁协议的时候容易发生的合同漏洞三:租赁房屋日常维护义务和修缮义务约定不具体,造成合同解除后的担保金退款引起纠纷。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般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检修保养和,但被告方还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违约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断电,道路不畅,场地不清,等等)(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房屋的缺损虽然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但纠纷的发生却是频频出现;(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现状;(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变相转租、转让、变相合租等;(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拒不腾房;(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

 

202022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022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已经过双方确认)

3、该房屋按物业现状交付。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甲方短信通知乙方之日起计算,租期共计5年。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第四条 租金支付标准

1、租金标准:房屋租金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如下:乙方于▁▁▁时缴纳。

除上述租金外乙方另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  元,待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验收房屋无损坏、不拖欠水、电、电信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其他房屋相关费用,一次性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有房屋损坏或因乙方原因给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拖欠费用,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向乙方追索。

2、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元整。

3、物业费由▁▁▁向物业公司交纳。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关于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房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通信费、取暖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所有在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现有状态,甲方已经配置天然气装置。

2、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乙方对硬件设施、设备没有任何异议。

3、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继续承租,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

4、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可拆卸的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对租赁建筑物有改变的乙方负责恢复原样。

5.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七日后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缴纳物业费用,取暖费用收据应及时提交甲方。

 

第七条 房屋的使用、装修与修绪: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其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以向外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仅供本次租赁备案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房屋租基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约中方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局结构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客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2、合同期满后立即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的行为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当年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如擅自退租,则乙方须按照退租时后两年租金标准向甲方赔偿两年的租金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逾期7日没能交付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的装修损失自己承担。

4、供水、供电,供暖、天然气、通信等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供,不视为甲方违约。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租金,甲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出租,已交押金不予退还。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上租金均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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